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某县基层治理体系创新工作汇报材料【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全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构建起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简约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努力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基本情况
(一)突出简约精干,创新机构编制配置,坚持“基层事情有人办”。一是创新机构设置。*辖区内共有*个镇(街道)。根据《关于*深入推进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个镇(街道)机构设置统一实行“7+5”模式,按照工作实际需要,设置党政工作机构7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个,主要涵盖党政党建、综合执法、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等领域。在“7+5”模式的基础上,采用挂牌方式,以弘扬共筑美好生活的时代新风为着眼点,以*被确定为新时代文明试点城市为契机,在各镇(街道)综合文体健康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分中心牌子,负责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镇是山东省确定的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域内共有*个行政村。为强化试点效益,*加大对该镇的机构设置支持力度,综合设置“三局五办六中心”,较其他镇(街道)行政事业机构各增一个。其中政务服务局和综合执法局为试点镇特色机构,政务服务局的设立进一步完善综合便民服务功能,整合优化*镇内部政务服务力量,持续推进*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二是统筹编制资源配备。不断加强对基层编制资源配备的探索力度,将改革时撤销的事业单位的*名编制收回,调整充实到各镇(街道)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统筹使用,有效盘活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资源。在制定年度用编进人计划时,积极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下沉,将用编进人计划优先分配给基层使用,进一步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2022年向全县党政群机关下达行政用编计划*名,其中下达镇(街道)行政用编计划*名。2022年除教育卫生外下达事业单位用编计划*名,其中下达镇(街道)事业单位用编计划*名,占全市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不断充实基层干部队伍力量。
(二)突出赋权增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基层事情基层办”。一是推进镇(街道)赋权增能减负。印发《关于落实镇(街道)党(工)委对市直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等五项机制。赋予镇(街道)对于市直部门管理力量下沉到镇(街道)的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司法、派出所等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街道规划参与权、综合管理权等权力。并制定街道对市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具体考核评价办法,街道评价结果至少占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权重的30%、派驻机构年度绩效考核权重的*%,进一步理顺市直部门与各镇(街道)关系,切实为镇街减负,增加镇(街道)对重点工作的话语权。二是推进规范“属地管理”与“全科大网格”深度融合。全面规范“属地管理”,建立健全交办事项准入、清单动态管理、双向考核、派驻机构管理等制度,市直职能部门在接到派发单2个工作日内给出回应,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上传反馈单。截至2022年底,累计“呼叫”事项*件,办结*件,办结率100%。针对受理呼叫、投诉举报事项责任单位不清,存在职责交叉的情况,创新性建立由政法、编办、司法等部门根据权责清单、“三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职责界定的联席会议制度,有效杜绝了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三)突出简政放权,扩大基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现“基层权力给基层”。一是依法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在全面实行镇(街道)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编制《*向镇放权指导目录》。2022年,进一步调整下沉部分政务服务,将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等单位办理的31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授权方式下沉到各镇(街道)办理。通过权限的下放,进一步扩大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高质量、高效率的基层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了基层政府的便民服务质量,真正实现了“基层事情基层办”的政务服务目标,为镇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二是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印发《*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就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规范化建设作出明确要求。镇(街道)和村(社区)因地制宜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建设工作突出“软硬兼施”。硬环境建设做到“四有四统一”,即有固定场所、有专职人员、有办理事项、有服务承诺;
统一名称标识、统一场所设置、统一服务设施、统一规范运作。软环境发力于建立健全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值班巡查制度、窗口ab岗制度等管理制度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市、镇(街道)、村(社区)上下联动的三级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截至目前,全市*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个行政村便民服务站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服务乡镇企业的职能作用,*积极协调各国有、地方银行建立了*个政务服务政银企协作便民服务点,极大方便了镇(街道)小微企业借贷业务的办理。
二、存在问题
(一)镇(街道)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新旧机构并行运转的情况。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各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均印发。运行一年多以来,通过调研发现,受工作习惯和考虑人员岗位稳定性等因素制约,部分镇(街道)仍沿用原站所工作机构运行。基层工作人员对改革精神和机构设置情况理解不深、了解不全,前来办事的居民、村民对改革知晓度不高、了解不多,办事群众仍习惯对接原工作机构办理业务,造成“对上执行新方案、对下沿用老机构”的现实怪圈。
(二)镇(街道)与派出(派驻)机构关系定位还有待探讨。目前,驻镇(街道)的市直派出(派驻)机构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在市直单位,受镇(街道)管理弱化。从调研情况看,大部分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调整没有事先征求所在镇(街道)意见建议。部分派驻机构负责人会在上任初期向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报道。今年*委组织部出台了针对镇(街道)和市直派驻机构的几项工作机制,有望改善这种境况。但了解到大部分派驻机构对镇(街道)中心工作的配合程度还比较高,在急难险重工作的安排上也体现出各自担当。就派驻机构管理方面,大部分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认为维持现状比较稳妥。
(三)镇(街道)与县直职能部门关系需进一步理顺。一方面,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开展以来,各镇街和上级职能部门转变固有观念,明细工作定位,以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为履职依据,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调研中也发现部分镇(街道)囿于旧思维,碍于上下级关系情面,存在“不敢呼”现象。上级职能部门在面对存在职责交叉的“呼叫”事项时,仍存在一定程度的推诿现象,协调配合机制还不够健全。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知晓度。“公生明、廉生威”,唯有知晓才好落实。应加大对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等新媒体对镇(街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解读,扩大影响力和知晓度,使群众明白改革目的、知晓改革成效和监督改革落实情况,从根本上凝聚支持改革的强大动力,从而有效激发基层发展动力,真正实现“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二)夯实保障,强化镇(街道)对派驻机构的统筹管理。目前,部分县区已赋予镇(街道)党工委对上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下步应加强领导,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将文件规定落到实处。强化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人员的人事管理和日常管理,完善下放给镇(街道)事权的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配套保障机制。组织部门需进一步细化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具体考核评价办法,提高镇(街道)评价结果占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权重,确保派驻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得到有效落实。
(三)健全机制,确保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落到实处。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协调推进,需要镇(街道)提高主动呼叫意识,县直部门强化履职担当责任,督导部门全力跟进协调,三方联动,良性循环,有效运转。要通过“多呼多应”磨合工作棱角,发现运行短板,解决实际问题。注重工作经验的总结宣传,通过对典型案例、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加强正面引导,强化舆论监督,消除镇街“不敢呼”的顾虑,形成“常呼常应”的良好氛围。通过健全“问责机制”和“督导机制”强化对职能部门的监督考核,督促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积极响应,解决部门“不愿应”现象。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高效便捷的运转流程,确保规范“属地管理”管理工作落到实处。